手机版
欢迎来到 安乡县政协 !
您的位置: 首页 >提案工作>详细内容

安乡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回复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07-15 08:47:54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安城管提案20231号A

程红委员:

您提出的《关于开展“牛皮癣”小广告综合整治的提案》收悉。现回复如下:

乱张贴、乱涂写是城市的“牛皮癣”,是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一大顽疾,同时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难点,有些甚至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媒介,为有效根治乱张贴、乱涂写现象,严厉打击此违法犯罪行为,维护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,确保我县创文巩卫各项工作得到落实,县城管执法局针对乱张贴乱涂写的现状与特点,认真研究,对症下药,精心拟制行之有效的方案和措施,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县城区内的重点、难点、敏感路段的乱张贴乱涂写进行集中整治。主要有以下做法:

一、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。定义“牛皮癣”广告,是指在县城区内悬挂、张贴、印盖、涂写、刻画未经批准的各类广告或宣传品。从事便民服务行业的单位和个人,应加强行业自律,一律在社区、小区设置的便民信息服务栏合法合规发布广告。

二、限期自行清除“牛皮癣”广告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悬挂、张贴、印盖、涂写、刻画各类“牛皮癣”广告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,限于2023年6月10日前自行清除到位。逾期未整改的,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依据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
三、严厉打击“牛皮癣”广告违法乱象。城管、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县城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执法,并形成长效常态机制。对违规张贴发布“牛皮癣”广告者,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;对涉及制假售假、非法行医、涉黄涉毒、涉枪涉爆、电信诈骗等违法广告,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打击;对张贴、印盖、涂写、刻画各类“牛皮癣”广告构成损毁公私财物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。

四、公开曝光“牛皮癣”广告典型案例。对张贴、喷涂“牛皮癣”广告行为加强监管,及时调查取证,立案查处一批案件。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者和案例,在县电视台、网络等媒体公开曝光。对不清理或清理不及时的责任单位进行公开曝光,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。

五、严禁违规承制发布“牛皮癣”广告。严禁广告印刷企业和个人承制、发布“牛皮癣”非法广告,一经查实,由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的,吊销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。明知他人利用非法小广告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,而为其提供帮助,构成共同违法或犯罪的,一律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六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“牛皮癣”广告治理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清除机关院落、家属区域范围内的“牛皮癣”广告。住保中心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及时清除责任区范围内的“牛皮癣”广告。深柳镇负责督促自治小区及时清除责任区范围内的“牛皮癣”广告。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,发现各类张贴喷涂“牛皮癣”广告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城管、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举报。(举报电话:城管执法局4360897、县公安局110、市场监管局4310315)。

七、严惩妨碍专项整治公务执法行为。对在整治工作中侮辱、殴打、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扰乱通信运营商、媒体正常工作秩序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予以严惩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下一步,我们将紧紧围绕“创文巩卫”等城市管理的中心任务和最终目标,继续巩固上阶段的成果,不断加大整治力度。一方面与公安、市监、住建、住保、深柳镇等部门联合行动,形成合力,继续对 乱张贴、乱涂写行为从重从严处理。另一方面继续把乱张贴的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整治工作,形成长效管理机制,以取得更大的成果,为“创文巩卫”和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
感谢您对我县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
安乡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

2023年7月13日

签发人:陈永华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联系人:杨 柳 

承办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 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4360897
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